辩论[辯論]
ピンイン
biàn lùn[bian4 lun4]
意味
弁論(する).議論(を闘わせる).討論(する)〔〜会〕討論会.〔最后〜〕最終弁論.→〔讲 jiǎng 演〕
詳細解説(製作中)
1.双方は、異なる視点で議論を開始します。
2.法律上指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提出各方的主张及其证据,互相进行辩驳,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和主张的诉讼制度。辩论是开庭审理的必经程序。
词语解释
辩论[ biàn lùn ]
⒈ 见解不同的人彼此阐述理由,辩驳争论。
例关于这桩事你可以常常来和我辩论。
英argue; debate;
引证解释
⒈ 辩难论说。
引《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令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辩论有餘,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上大説之。”
《新唐书·徐岱传》:“於学无所不通,辩论明鋭,座人常屈。”
明 沉自徵 《鞭歌妓》第一折:“幼喜文章,颇能辩论,説剑谈兵,自许以功名显。”
⒉ 指辩难论说之才。
引宋 孔平仲 《孔氏谈苑·邢训》:“邢恕 有文学辩论,然多不请而教人,士大夫谓之 邢 训。”
⒊ 辩驳争论。
引《汉书·严助传》:“上令 助 等与大臣辩论,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大臣数詘。”
宋 叶适 《建康府教授惠君墓志铭》:“君夙悟幼成,与兄国子博士 迪 励志读书,至‘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辩论往往终夕不就睡。”
《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三:“有个书生来拜,他极论鬼神之事。一个説:‘无’,一个説:‘有’,两下辩论多时。”
鲁迅 《书信集·致郑振铎》:“此种辩论,废时失业,实不如闲坐也。”
国语辞典
辩论[ biàn lùn ]
⒈ 辩驳议论,争论是非。
引《史记·卷一一二·平津侯传》:「于是天子察其行敦厚,辩论有余,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上大说之。」
《老残游记·第八回》:「东造便将看老残身上著的仍是棉衣,故赠以狐裘,并彼此辩论的话述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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