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剝奪]
ピンイン
bō duó[bo1 duo2]
意味
[法](法律に基づいて)剥奪する.財産や権利などをはぎとる.〔〜公民权〕公民権をはぎとる.
(強制的な方法で)収奪する.奪いとる.〔残酷地〜了她的自由和幸福〕彼女の自由と幸福を残酷にも奪いとった.
詳細解説(製作中)
1.強制的な方法を使用して、以下を取り除きます。〜労働の成果。
2.依照法律取消:~政治权利。
词语解释
剥夺[ bō duó ]
⒈ 盘剥掠夺。
英expropriate; strip; rob of; snatch from; take away from;
⒉ 强制夺去;依法取消。
例剥夺选举权。
引证解释
⒈ 盘剥,掠夺。
引唐 陈子昂 《上蜀川安危事》:“实缘官人贪暴,不奉国法;典吏游容,因此侵渔。剥夺既深,人不堪命。”
茅盾 《林家铺子》二:“他就觉得自己的一份生意至少是间接的被地主和高利贷者剥夺去了。”
⒉ 依照法律取消。
引毛泽东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八:“对于明显的反革命分子,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分子,事情好办,剥夺他们的言论自由就行了。”
⒊ 用强制的方法夺去。
引柯灵 《香雪海·序二》:“‘四人帮’……割断了她的喉管,剥夺了她最后呼号的权利。”
国语辞典
剥夺[ bō duó ]
⒈ 以不正当的手段侵夺他人权益或财物。
引唐·元稹〈钱货议状〉:「又以为黎庶之重困,不在于赋税之暗加,患在于剥夺之不已。」
⒉ 依照法律规定取消。
近褫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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