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審訊]
ピンイン
shěnxùn[shen3xun4]
意味
取り調べる:〔审问〕に同じ.〔〜室〕取り調べ室.
詳細解説(製作中)
公安機関、検察機関または裁判所は、事件の事実について、刑事事件の容疑者または被告に問い合わせます。
词语解释
审讯[ shěn xùn ]
⒈ 司法机关向诉讼双方查问有关案件的事实。
例伽利略也因为信仰和传播哥白尼学说,在一六三三年他已经七十岁的时候,还被审讯。——《哥白尼》
英try; interrogate;
引证解释
⒈ 审理案件时对当事人进行讯问。 《宋史·刘敞传》:“营卒 桑达 等醉斗,指斥乘舆。皇城使捕送 开封,弃 达 市。
引敞 移府,问何以不经审讯。”
清 昭槤 《啸亭续录·李仲昭》:“上大怒,命留京王大臣审讯,咸皆引服, 查有圻 论戍,其餘降革有差,人争快之。”
《三侠五义》第十回:“此案尚在审讯,未能结案。”
魏巍 《东方》第三部第六章:“他立时把文化教员 李风 找来审讯俘虏。”
国语辞典
审讯[ shěn xùn ]
⒈ 审查侦讯。通常指法官或警察机关审理案件时,对与案情有关的当事人作详细的查问。也作「审问」。
引《三侠五义·第一〇回》:「此案尚在审讯,未能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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