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調解委員會]
ピンイン
rénmín tiáojiě wěiyuánhuì[ren2min2 tiao2jie3 wei3yuan2hui4]
意味
人民調停委員会:民事事件および軽微な刑事事件を,裁判以外の方法により住民自らが解決する組織.
詳細解説(製作中)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我国的人民调解活动,具有历史传统,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就曾普遍建立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这对于减少人民讼累,增强人民团结,促进生产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农村以乡、镇为单位,普遍建立了调解组织。 查看百科
コメン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