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眼[龍眼]
ピンイン
lóngyǎn[long2yan3]
意味
=〔龙目 〕 竜眼肉.
詳細解説(製作中)
1.常緑樹、羽状の複合葉、黄白色の花、球形の果実、黄褐色の皮、白い肉、甘い、食用であり、薬としても使用できます。福建、広東などで育ちます。
2.这种植物的果实。‖也叫桂圆。
词语解释
龙眼[ lóng yǎn ]
⒈ 桂圆,与荔枝相近的一种果实,它由东印度群岛的一种乔木( Euphoria longana )产生。
英longan;
⒉ 产生龙眼果实的一种乔木。
引证解释
⒈ 常绿乔木。羽状复叶,小叶椭圆形。花小,黄白色,圆锥花序。木质致密,可以制器具。是我国 福建、广东 等地的特产。
引晋 左思 《吴都赋》:“龙眼橄欖,棎榴御霜。”
《太平御览》卷九七三引 晋 顾微 《广州记》:“龙眼,子似荔枝,七月熟。”
巴金 《春天里的秋天》八:“在龙眼开花时,我才认识他。”
⒉ 指这种植物的果实。为果中珍品。也称桂圆。
引《东观汉记·南匈奴单于传》:“南单于来朝,赐御仓及橙、橘、龙眼、荔枝。”
唐 刘恂 《岭表录异》卷中:“荔支方过,龙眼即熟。”
明 李时珍 《本草纲目·果三·龙目》:“龙眼正圆。”
国语辞典
龙眼[ lóng yǎn ]
⒈ 植物名。无患子科龙眼属,常绿乔木。树皮茶褐色或灰褐色,叶为偶数羽状复叶。四月开花,圆锥花序顶生或腋生,花为杂性,同株,小形。果实也称为「龙眼」,呈球形,黄褐色,外具不规则而不显明的浅龟甲纹,亦可称为「骊珠」、「荔枝奴」、「龙目」、「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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