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fǎ tíng)の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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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法庭]

ピンイン

fǎ tíng[fa3 ting2]

意味

法廷.→〔法院〕

詳細解説(製作中)

[ fǎ tíng ]

1.裁判所が事件を審理する場所。

2.法院内部组成机构。包括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等。

词语解释

法庭[ fǎ tíng ]

⒈  法院设立的用来审理诉讼案件的机构。

court; tribunal;

引证解释

⒈  指 孔 庙正殿

柳宗元 《柳州文宣王新修庙碑》:“十月乙丑,王宫正室成。乃安神栖,乃正法庭。”

⒉  即法院。国家的审判机关。亦指法院内审判诉讼案件的组织机构或场所。

清 容閎 《西学东渐记》第十六章:“教徒遇有民事诉讼事件,竟由教会自由裁判,不经 中国 法庭讯理。是我自有之主权,已於法律上夺去一部也。”
毛泽东 《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拿法庭来说,它是对付反革命的,但也不完全是对付反革命的,要处理很多人民内部闹纠纷的问题。”
《收穫》1981年第1期:“法庭旁听席上,早已经挤满了人。”

国语辞典

法庭[ fǎ tíng ]

⒈  法官审问及判决民刑诉讼的场地、处所

如:「如果你真的不愿意私下和解,那我们只有法庭上见了。」

英语court of law

德语Gerichtssaal (S, Org)​

法语tribu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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