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法則]
ピンイン
fǎ zé[fa3 ze2]
意味
法則.〔自然〜〕自然法則.
詳細解説(製作中)
1.法律:自然〜。
2.法规。
3.模范;榜样。
词语解释
法则[ fǎ zé ]
⒈ 规律。
例自然的法则。
英rule;
⒉ 法度;规范。
英laws and regulations;
⒊ 方法,办法。
英method;
引证解释
⒈ 亦作“灋则”。
⒉ 制度;法度。
引《周礼·天官·大宰》:“二曰灋则,以驭其官。”
郑玄 注:“法则,其官之制度。”
《荀子·王制》:“本政教,正法则,兼听而时稽之。”
唐 杜甫 《咏怀》之二:“邦危坏法则,圣远益愁慕。”
⒊ 准则;规则。
引《荀子·劝学》:“君子之学也,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蝡而动,一可以为法则。”
宋 苏舜钦 《太原郡太君王氏墓志》:“乃父方正有法则,为世所知。”
清 王夫之 《张子正蒙法·有德》:“言皆心得而可为法则。”
巴金 《梦与醉·生》:“这个法则是‘互助’,是‘团结’。人类靠了这个才能够不为大自然的力量所摧毁,反而把它征服,才建立了今日的文明。”
⒋ 规律。
引《人民文学》1978年第2期:“照自然法则,每个人都将死去,但为人民献身,虽死犹生。”
⒌ 榜样,表率。
引《尉缭子·治本》:“帝王之君,谁为法则?”
唐 元结 《夏侯岳州表》:“公能清正宽恕,静以理之,故其人安和而服説,为当世法则。”
⒍ 效法。
引《史记·周本纪》:“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穀者稼穡焉,民皆法则之。”
宋 苏舜钦 《答杜公书》:“復值朝廷多事之时,必将开发素藴,以尊主康民,使天下想望风采,謳歌德业,而后世法则其所为,以拯弊乱。”
清 龚自珍 《明良论二》:“大臣无耻,凡百士大夫法则之,以及士庶人法则之,则是有三数辱社稷者。”
⒎ 法术。
引《西游记》第十四回:“盖因那猴原是弼马温,在天上看养龙马的,有些法则,故此凡马见他害怕。”
《何典》第十回:“罗刹女 愈加快活,便教会他使软尖刀并许多拿人法则。”
国语辞典
法则[ fǎ zé ]
⒈ 可做标准的法制、规则。
引《儒林外史·第十八回》:「所以说没有文章者,是没有文章的法则。」
⒉ 效法、奉以为法。
引《左传·定公四年》:「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
⒊ 凡可以适用之公法、私法及与法律有同等效力之条约,均为法则,较法律范围广。
⒋ 表示欲得其结果所必要的运算方法;一说通常语言述说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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