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審判]
ピンイン
shěn pàn[shen3 pan4]
意味
[法]裁判(する):審理し判決する意.〔裁判 〕は旧称.〔受〜〕裁判を受ける.〔进行〜〕裁判を行う.〔〜员〕判事.〔〜长 zhǎng 〕裁判長.→〔裁 cái 判 〕
詳細解説(製作中)
裁判と判断(事件)。
词语解释
审判[ shěn pàn ]
⒈ 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加以判决。
英try;
引证解释
⒈ 审理案件并加以判决。
引清 刘献廷 《广阳杂记》卷二:“萧山县 人 来度,官 滇 中。尝睡去,于冥中列坐审判世间事,亦有千古未结之案。”
瞿秋白 《赤都心史》十九:“这位女教师不得不受审判,争辩的结果,反得知审判官中每人至少也得七份口粮呢。”
⒉ 引申为检验评价。
引洪深 《电影戏剧的编剧方法》第一章五:“在事实的靠得住与否这一点上,观众最容易审判一个作家了。”
国语辞典
审判[ shěn pàn ]
⒈ 审讯并加以判断。
例如:「法官正在审判一桩杀人案件。」、「最后的审判」。
⒉ 书名。捷克作家卡夫卡所写的小说。西元一九二六年出版,叙述主角约瑟夫无故被捕,又无端被释,随即又遭传讯。他为求获判无罪,四处奔走,寻求答案;甚至找上法 院画匠特多里,但特氏却告诉他无人曾经真正被宣判无罪。最后,遭穿著制服的陌生人逮捕杀害。此书探讨人的存在问题,存在主义色彩浓厚。
コメン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