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發票]
ピンイン
fā piào[fa1 piao4]
意味
=〔发货票 〕 (小売り商店で客に渡す)領収書.〔要不要开〜〕領収書をきりますか.
⇒〔发(货)单〕
約束手形を発行する.〔〜人〕約束手形振出人.
詳細解説(製作中)
1.それが「発券」です
2.将一笔交易的重要细节分项列记的文件。
3.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 证。
词语解释
发票[ fā piào ]
⒈ 商店卖出货品时开给顾客的单据。
英invoice; bill; receipt;
引证解释
⒈ 发出票拟。指 明 代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拟写批答,呈送皇帝朱批。参见“票2拟”。
引明 张居正 《请宥言官疏》:“本月十一日,臣等在阁办事,忽闻御史 詹仰庇 以言事忤旨,命锦衣卫拏在午门前,打一百棍,发为民。臣等不胜惊愕,缘此本未经发票,不知所言何事。”
⒉ 商品交易中,卖方开给买方的单据,上写售出货品的名称、数量、价格和日期等。
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三回:“他只要弄个玄虚,叫收货的人不把发票送到帐房里,帐房又从何发起。”
邹韬奋 《萍踪忆语》十七:“有一位医科将要毕业的大学生,忙着开写几毛钱的杂货发票。”
老舍 《女店员》第三幕:“你,自己写发票。三毛二一尺,算好了写上。”
⒊ 对外贸易中,指出口商签发给进口商,以证明发运商品数量和价格的凭单,作为买卖双方办理清算、报关及出口商办理押汇的证件。通常称之为“商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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