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卡巴]
ピンイン
kǎ・bā[ka3・ba1]
意味
がにまた.〔〜着腿走〕がにまたで歩く.
詳細解説(製作中)
哈吉·艾哈迈德·泰詹·卡巴(Alhaji Ahmed Tejan Kabbah)1932年2月16日生于塞拉利昂东方省凯拉洪地区,2014年3月13日逝世,曼丁哥族人,信奉伊斯兰教。早年就读于牛津大学、伦敦法律协会的法律学校、英国威尔士大学和加的夫工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59年回国后,他历任社会福利部、贸工部和教育部常务秘书。他1968年赴伦敦学习法律,后在伦敦议事厅任高级律师。 查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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