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与[給與]
ピンイン
jǐ yǔ[ji3 yu3]
意味
→给予
詳細解説(製作中)
「与える」と同じ。
词语解释
给与[ gěi yǔ ]
⒈ 亦作“给予”。
⒉ 使对方有所得。
引证解释
⒈ 亦作“给予”。使对方有所得。
引《后汉书·章帝纪》:“今肥田尚多,未有垦闢。其悉以赋贫民,给与粮种,务尽地力,勿令游手。”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二》:“又 贞元 中要乳母皆令选寺观婢以充之,而给与其直。”
清 李渔 《奈何天·筹饷》:“这等请问边上的米价,贵贱何如?若有银子给与边军,他还买得出么?”
鲁迅 《且介亭杂文·拿来主义》:“尼采 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
曹禺 《北京人》第一幕:“早年结婚,身体孱弱,小地方看去,他绝顶聪明,然而他给予人的却是那么一种沉滞的懒怠之感。”
国语辞典
给与[ jǐ yǔ ]
⒈ 拿东西给别人。
例如:「给与奖状」、「给与救济」。
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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