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帖[法帖]
ピンイン
fǎ tiè[fa3 tie4]
意味
=〔墨 mò 帖〕
詳細解説(製作中)
人々がコピーまたは鑑賞するための有名な書道のこすりまたは印刷されたコピー。法律:基準、規範。
词语解释
法帖[ fǎ tiè ]
⒈ 名家书法的范本。寺庙主持所出的文书、信函。
引证解释
⒈ 名家书法的范本。
引宋 曹士冕 《法帖谱系·杂说上》:“太宗皇帝 时,尝遣使购募前贤真蹟,集为法帖十卷,鏤板而藏之。”
明 张居正 《拟日讲仪注疏》:“或看字体法帖,随意写字一幅,不拘多少。”
清 姚衡 《寒秀草堂笔记》卷三:“《二王帖》:乃 南宋 丹阳 许开 所刻,世不多见,所传皆 吴江 重刻本也。前有 右军、大令 像,取诸法帖中二 王 书,鉤摹上石,而逐帖释文於后。”
⒉ 寺庙主持所出的文书、信函。
引《水浒传》第六回:“师兄多时不曾有法帖来。”
《水浒传》第六回:“次早, 清长老 陞法座,押了法帖,委 智深 管菜园。”
国语辞典
法帖[ fǎ tiè ]
⒈ 供人临摹或欣赏的名人书法拓印本。
引《法帖谱系·杂说上·刘丞相私第本》:「刘丞相既刻法帖于郡斋,复依仿前本,刻石十卷,以归私第。」
《儒林外史·第五五回》:「他的字写的最好,却又不肯学古人的法帖。」
引《水浒传·第六回》:「清长老道:『好,好。师兄多时不曾有法帖来。』」
法帖[ fǎ tiè ]
⒈ 供人临摹或欣赏的名人书法拓印本。
引《法帖谱系·杂说上·刘丞相私第本》:「刘丞相既刻法帖于郡斋,复依仿前本,刻石十卷,以归私第。」
《儒林外史·第五五回》:「他的字写的最好,却又不肯学古人的法帖。」
⒉ 僧寺的公文或僧人的书简。
引《水浒传·第六回》:「清长老道:『好,好。师兄多时不曾有法帖来。』」
コメン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