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民兵]
ピンイン
mín bīng[min2 bing1]
意味
民兵:生産から離れない人民の武装力.抗日戦時期から正規軍を助けるものとして発展してきた.基幹民兵と一般民兵とに分けられ,前者はその中心となる.班・小隊・師団に編成され行政機関の武装部や指導部の指揮下にある.→〔基 jī 干〕
詳細解説(製作中)
1.生産から離婚していない大量武装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国の民兵は、国の軍隊の構成要素であり、強力な助手であり、中国人民解放軍の強力な予備軍です。
2.民兵组织的成员。
词语解释
民兵[ mín bīng ]
⒈ 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人民武装组织。也称其成员。
英militia,people’s militia;
⒉ 古时称列入兵籍,平日从事农业生产,战时应召入伍的农民。
引证解释
⒈ 古时指乡兵,列入兵籍,有事则征召入伍。
引《资治通鉴·后唐明宗长兴元年》:“董璋 閲集民兵,皆剪髮黥面,復於 剑门 北置 永定关,布列烽火。”
《玉海》卷一三九引《庆历兵录》:“凡军有四:……四曰民兵,农之徤而材者籍之,闕者輒补,岁一閲焉。”
《三国演义》第三九回:“可速招募民兵, 亮 自教之,可以待敌。”
清 何焯 《义门读书记·欧阳文忠公文》:“御边非参用民兵,不可习其地利,知贼虚实。”
⒉ 指民间组织的武装。
⒊ 今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的人民武装组织。亦指这种组织的成员。
引邵子南 《地雷阵》:“组织民兵,他当了武委会主任,又改为中队长。”
邵子南 《地雷阵》:“吃罢饭, 李勇 就到中队部去,集合民兵,整理爆炸工具。”
国语辞典
民兵[ mín bīng ]
⒈ 由人民组织而成的武装部队。平时将军事教育实施于民间,使国民具有一定的军事知识及技能,遇战时组织起来编成部队,担任战斗任务,称为「民兵」。
引《三国演义·第一三回》:「临敌则驱民兵在前,名曰『敢死队』,贼势浩大。」
英语people’s militia, militia, militiaman
德语Miliz, Volksmiliz (S), Milizionär, Milizsoldat (S)
法语milice, armée de mi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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